Allegory of Constance-Cesare Dandini (局部)
姦夫一定幹得比本夫好,下任姦夫又會比現任姦夫幹得好。如同自然界很多動物的性事一樣,本夫的任期終止於他被挑戰者打敗;人類社會的姦夫也是一樣,祇要力有不逮,就會被女人淘汰。有些笨女人會主動提分手,有些女人會轉冷轉淡、避不見面,這些做法都無法避免輸不起的魯蛇姦夫一再糾纏。於是有些聰明的女人會故意讓姦情曝光,藉本夫之手提訟,幹掉那個無用的男人。
女人出牆偷人有內在與外在兩個因素,外在因素是外界的引誘,包括野男人的直接勾誘和姐妹淘的啟發、誘導,甚至牽線;誘惑的強弱主要取決於女人自身姿色條件(這是男人擁有美妻的隱憂)。內在因素是自身性需求的強弱,丈夫的表現是否能滿足她?女人的克制力是否壓得住體內的慾火?男人如果性力疲弱打從結婚開始就無三小路用,女人會因為無從比較,也習慣了無性生活,反而較易克制;甚至變成冷感,對性事毫無興趣。最糟的是男人原本也有中等實力,然而隨著年齡增長,男人日漸疲軟不振,女人的需求卻越來越大。往日的恩愛成了如今夜裡揮不去苦悶,久而久之,女人理智的堤防或將潰堤。
如同男人「風流」一樣,有些女人有著很重的娼妓心態,性是她的社交,也是她獲取經濟利益的活動。她們樂於周旋於男人之間,享受眾星拱月、面首無數的樂趣,也享受不倫的新鮮感。這是當年母系社會的遺緒,即使丈夫仍可滿足她或勉強滿足她,她也會出牆偷人。
然而女人即使可以抛下矜持,不顧世俗的指責,要出牆偷人卻非易事。雖然世上熱心「公益」,而且躍躍欲試的男人很多;然而多的是自命風流,本事卻不濟,又不自量力的男人。男人嘴巴講的天花亂墜不算數,脫下褲子露出自誇的二十一公分巨砲也沒用。俗話說「知人知面不知心」,男人胯下那器官也一樣,看臉孔、看身材都不準。這檔事還是得真刀真槍,上陣幹活才知道本事如何?
女人拉下老臉,就是要圖個粗飽,要個沒啥本事的男人幹什麼?遺憾的是,幹才是稀世之寶,好用的男人不容易找得到;更糟的是,即使找到,也是人人要搶。很多手氣不好的出牆女經常在驗貨,見識過無數男人與男根,卻祇能勉強屈就於堪用之才。然而一山又比一山高,愚蠢的世人也高唱著「下一個男人會更好」,問題如何處理那個已報廢,或被淘汰的姦夫?很多血案因此發生。(有著問題的娘娘們請務必再看拙作「人妻出牆實務:汰換姦夫」)
少數出牆女有幸遇上了稱職的姦夫,或者說……「好男人」,胯下的傢私又粗又長,更猛的是久戰不洩,久戰不疲,讓女人不時舉著兩條肥腿,登上極樂的彼岸。於是女人抛去自尊,禮教、名聲、地位,甚至家庭、子女都可不顧,在姦夫的面前,女人返璞歸真,祇是一頭在慾海浮沈的牝獸。悲哀的是,有些女人由於本夫的本事過於不濟,即使遇上一個中材,嚐到了甜頭,也會如此。
以下是幾個有趣又現實的案例。有趣的是,出牆女遇上幹的好的Mr.Right,淫態與恥態會讓本夫為之氣結。不但A片、A書裡的各種把戲與花樣,讓她給狗幹都會肯。現實的是,男人祇要有本事,要女人怎樣都沒問題。然而,當男人力有不逮,無力承歡胯下時,女人就會翻臉。
出軌男會切斷露水姻緣,通常是新鮮感沒了,男人另結新歡;出牆女會切斷姦情,要不是她找到更好用的男人,就是男人已報廢,無力承擔姦夫應有的義務。
蘋果即時新聞 2018/04/12 09:36
新北市一名謝姓人妻前年起與賴姓國中同學通姦,2人不但在賴男家偷情,還遠征宜蘭開房間,事後謝夫發現妻子竟傳「你今天好像比較多」等鹹濕訊息給小王,怒告2人通姦,後因謝女坦承犯行,獲夫原諒並撤告。新北地院認定2人嘿咻3次,昨依相姦罪判賴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30多歲的謝女跟賴男3年前重逢,隔年背著丈夫偷吃,賴男不但大膽邀約對方去他住所嘿咻,也曾趁開車載謝女一起去宜蘭出遊之便,到旅館開房間翻雲覆雨一番。
直到去年4月謝夫察覺發現妻子行蹤可疑,意外發現她竟與其他男子互傳鹹濕簡訊,妻子在他追問下承認出軌,並全盤交代跟賴男外遇的過程。謝夫怒告2人通姦,但事後對妻子撤告。
法官勘驗謝女與賴男手機Line對話,發現謝女前年曾傳給賴男:「你今天好像(射精)比較多」、也問賴男「如果意外有了,該怎麼辦?」賴男則回「處理掉啊~不然…?」謝女並問賴男「(你)只是想做而做的床伴?」賴男簡回「應該是」,謝女竟表明她會「當個稱職的床伴!」
新北地院認定謝女與賴男確實發生過性行為,昨依相姦罪判賴男6月徒刑。仍可上訴。(楊景名/綜合報導)
======網友意見======
有網友說,「好大的綠帽」、「可以放生了吧!」,但也有網友認為,「社會變了,先找出問題,雖然背叛很痛,但如果真心改變讓對方感受到或許給她個機會,會比較好吧」。
老頭的話:
所謂「稱職的玩伴」意思就是:哥哥你想怎玩、要怎玩,老娘都奉陪。悲哀的現實是,女人前年才講這話,今年就向本夫自首,說來這男人還真不耐用呢。(老頭不相信姦情曝光是因本夫發現手機簡訊,一般出牆女的手機絕不會讓本夫看得到)
蘋果即時新聞 2018/02/13 09:44
1名家住北市的人夫,無意間發現分居妻子,傳露乳照給男人,對方也回傳1張露鳥照,更讓他心碎的是妻子還問對方「我們已經幹了492次了」、「我是不是你幹過最多次的女人」,對方還不知羞恥的回她「跟你打炮超爽」、「想到懶覺就勃起」,頭頂上充滿著萬丈綠光的人夫,氣得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檢察官認為沒有捉姦在床的證據,處分不起訴,人夫不服聲請再議,高檢仍認為欠缺直接證據予以駁回。
據了解,40歲的王姓女子與丈夫結婚20多年,由於兩人感情轉淡,因而約定暫時分居,給彼此保有一些私人空間,若是有緣再重修舊好。然而2人分居,卻無助於挽回彼此情感,反而漸行漸遠。
女人丈夫指控,去年3月間,他無意間發現到妻子的手機裡通訊軟體LINE裡面,有與1名曾姓男子的對話,裡面全是男女間赤裸裸的性事:
女:我們已經幹了492次了
女:我是不是你幹過最多次的女人
男:絕對是
男:也是最爽的
男:跟你打炮超爽
男:想懶覺就勃起
男:我擔心身體狀況較差時,希望讓妳滿足
男:才會借助藥物
不僅如此,他還在手機裡發現妻子傳了一張沒有露臉卻露乳的照片給對方,對方則回了一張沒有露臉的露鳥照,另外還有妻子親吻對方臉頰的照片以及2人貼臉合照,兩人還一起出國去菲律賓渡假,他認為妻子早已背叛他,因此控告2人妨害家庭。
對於丈夫的指控,王女全盤否認,辯稱LINE裡講得話是是在亂聊的,並非2人真的做了這檔事,曾男的說法與王女相同,辯稱因為2人聊開了,都是在開玩笑,才會有些話超過尺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2人的對話內容雖然提到床笫之事,內容也極盡的挑逗,但是2人若有發生關係,到底是在何時、何地,全都付之闕如,而這些對話,最多僅能證明2人的關係匪淺,但難以認定2人有妨害家庭的事由,因此處分不起訴。
丈夫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並強調露胸、露鳥照片可以證明2人真的涉犯妨害家庭,不過高檢署也認為,單憑露乳、露鳥照無法確定就是2人各自的裸照,且就算是,因無性器接合的性愛照片,無法證明2人涉犯妨害家庭罪,因此駁回再議,全案確定。(呂志明/台北報導)
老頭的話:
分居夫自稱「無意間」發現分居妻手機裡的特定簡訊與情色傳圖,記者竟也照這樣登,實在有趣。同在一個屋簷下共睡一張床的夫妻都不見得看得到對方的手機內容,何況分居的怨偶。
所謂『約定暫時分居,給彼此保有一些私人空間,若是有緣再重修舊好』應該是出牆女當年的說辭,此時女人與和姦夫打的火熱。
「492次」是個很輝煌的記錄,即使天天幹也要一年六個月半,老頭推測所謂「次」應該是指射精,難得女人記得這麼清楚。男人如此頻繁密集的奉獻是姦情曝光的原因:他已經油盡燈滅,有心無力了。於是女人藉本夫提訟來了斷這個男人。
姦情曝光由女方發動,所以才沒有女人的裸照。「492次」的交情絕對不會祇有女人的露乳照和兩人的人頭照,老頭推測,男人手頭上應該有女人各式各樣的裸照。
蘋果即時新聞 2018/01/05 15:11
今天中午過後,《爆料公社》有一篇代PO文引起超大震動,留言數快到來不及爬,目擊的網友瘋喊「太扯!這是什麼劇情?」;也有人扮起柯南,從未完整交代來龍去脈的PO文中發現「這篇偷情文的案情不單純!」。
這篇PO文指控一名已婚的櫃姐偷吃前男友,「她剛結完婚、生完孩子後,老公出國,就與老王(前男友)去清境農場偷情3天2夜。」而為證明有所本,PO文者還將櫃姐與老王的LINE對話截圖,由於內容露骨鹹濕,不少人對這位櫃姐的直白情慾感到驚嚇與不解「《姐姐好餓》真實上演?」、「這女的也太狂了!」、「她超敢講的!」。
不過,大多數網友還是頻從截圖中找真相,不少人發現「為什麼這女的很直白、一直講,男的回應都只有貼圖?」、「對,我也覺得很怪,男的幾乎都沒有講話」、「大家有發現嗎?這些截圖是從男的那邊截圖的,難道是男的在報復?」、「還有,這截圖有拍到是女人的手指,難道是老王的現任女友PO的?」(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蘋果即時新聞 2016-04-17 10:0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42歲陳姓男子經商為生,2年前透過臉書結識26歲王姓護理師,經熱烈追求後結為夫妻,但兩人婚後感情疏遠,導致王女與網友出軌,曖昧對話及性愛影片偶然讓陳男發覺,憤而對妻子提告妨害家庭。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陳男外型白淨矮胖,王女則擁有D罩杯火辣身材,兩人結婚2年生不出孩子,年齡差距造成的代溝愈趨明顯,再加上王女常要值夜班,兩人聚少離多,後來王女上網結交網友,訴苦之餘也發生婚外情。
陳男上月底使用筆電時,發現王女臉書未登出,點開對話框一看,赫然發現妻子與多名男子互傳「下次還要再出來喔」、「上次真的好舒服」等曖昧語句,而在她與一名健壯猛男的對話記錄中,更有一段王女自拍的性愛影片,妻子在影片中的滿足表情,讓陳男當場氣哭,當晚前往警局提告。
全案目前正由警方偵辦中,但王女到案後對「小王」們的身分閃爍其詞,讓案情陷入膠著。
蘋果即時新聞 2016-04-11 00:0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名小學畢業的男司機與人妻外遇,兩人交往一年三個月時間,在多家汽車旅館相姦達一百七十次,人妻丈夫不甘戴綠帽、求償,一審判男司機要賠償六十萬元。且男司機又涉偷錄與人妻做愛聲音、恐嚇人妻不得分手,刑事部分,一審又判男司機十一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一0一年十二月間,男司機與人妻阿姝(化名)在手機微信即時通結識,雙方認識後交往,男司機明知阿姝是有夫之婦,仍從一0二年三月到一0三年六月間,每週約阿姝見面數次,一年多期間,兩人先後到台南市區多家汽車旅館相姦多達一七0次。
阿姝丈夫得知妻子背著他外出偷漢子,精神蒙受極大痛苦,向法院提告對男司機求償一百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民事庭審酌阿姝丈夫與男司機雙方學經歷與收入所得等條件,男司機僅小學畢業,其收入財產資力不及阿姝丈夫,但男司機與阿姝的不倫婚外情,確重創阿姝丈夫極深,因此判男司機須賠六十萬元給對方。
此外,男司機被控涉以手機偷錄與阿姝的做愛過程呻吟聲音與阿姝指男司機做愛不戴保險套的聲音,在阿姝提出欲與其分手的時候,男司機把錄音檔寄傳到阿姝手機上,還對阿姝語出恫嚇、要求不得分手,讓女方身心嚴重受創。
雖然男司機在法院開庭時坦承犯行,但未與女方和解、也未得到諒解,因此依相姦、妨害秘密與恐嚇等罪名分別判刑,合併應服刑十一個月,得易科罰金。民事與刑事兩案判決都可上訴。
老頭的話:
170次相較前面案例的492次僅約三分之一強,然而在一年三個月內創下如此紀錄,平均三天一次,說來也相當不簡單。男人有些實力,女人竟會要求分手,最可能的原因還是男人後繼無力,已無法承歡胯下。女人出牆就是要滿足肉慾,男人無法提供服務,卻又糾纏不清,結果就是十一個月徒刑,還有六十萬的賠償(平均一次三千多,和叫雞相彷,承審法官相當英明)。世事,就是這麼現實。
蘋果即時新聞 2018/02/06 11:30
已婚的陳姓女子背著丈夫與公司的林姓男同事偷情,不僅清楚記下2人每次偷情的時間與地點,誰付飯店錢,其中還記得第一次因為尚有道德的束縛,2人只有在玉門關磨槍沒有很HIGH,其他15次都讓她快樂的不得了,滿意到還會傳訊息給林男「下次你喜歡我穿什麼樣」。只不過當姦情爆光後,陳女主動向丈夫懺悔,並主動交出紀載16次偷情細節的日記。最後雖然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但檢察官依照陳女提供的事證,認定2人偷情15次,以妨害家庭罪起訴,至於只有摩槍的第1次,不算數,不起訴。
據了解,年近40歲的陳女,在台北市某貿易公司上班,與林姓男同事朝夕相處下,漸漸產生情愫,已婚的她,開始背著丈夫與林男出遊。2016年9月間,2人第一次到北市雅柏精緻汽車旅館嚐試偷情的滋味,或許要擺脫人妻身分的束縛有心理障礙,2人當天在旅館,衣服雖然脫了,但肉體並未結合,林男只能尊重陳女,在門外徘徊。
不過這次的經驗,喚醒了陳女體內沈睡多年的激情,當2人第二次再度前往同一家旅館,陳女已顧不了已婚的身分,與林男忘情的享受激情所帶來的愉悅,2人就從2016年9月起,只要有空就會到旅館幽會,縱情的陳女有時還會傳訊息給林男「下次你喜歡我穿什麼樣的衣服呢?」
2人偷情的秘密維持了9個多月,去年6月間,陳女的丈夫發現妻子傳給男同事曖昧的簡訊,直覺告訴他妻子背叛他,在追問下,陳女向丈夫坦白,還清楚將每次偷情日記交給丈夫。陳女丈夫在取得妻子的說法後,將林男約出來談判,並錄下2人的對話,林男見到陳女招了,坦承一時衝動發生幾次關係,陳女丈夫氣得大罵,第一次就算是衝動,怎麼可能第二次、第三次還那麼衝動,因此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陳女到案坦承與林男上過汽車旅館16次,第1次沒有做愛,其餘15次都有,另外還有1次旅館的費用是她刷卡付的。至於林男,則全盤否認,不僅沒有與陳女上過旅館,更沒偷情。
不過檢察官依照陳女證詞及其所寫下的偷情記錄,並比對她刷卡時間,另外再加上陳女丈夫所錄下2人談判的對話記錄,認定2人涉有重嫌,依法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陳女偷情還寫下日記,網友驚嘆,「陳女真是大膽,偷情還將每次的細節寫成日記,難道妳是打算將來要出書嗎」、「寫在日記上只是草稿,以後付印出書一定暢銷」,也有網友認為,「太戲劇化了可改編成AV片囉」。
老頭的話:
九個月祇做十五次?不知道是出牆女有所保留?還是實情就是如此。如果真是這樣,顯然這位「同事」實力並非很好。兩人的第一次僅脫衣未辦事,絕非女人尚被道德感拘束,每個女人即使上了旅館,擺明要被幹,嘴裡也都還會假仙一下。如果不是男人很「老實」,就是男人實力不佳,臨場緊張硬不起來。第二次起……當然會先吃威爾剛了。然而勉力報效的結果是姦情祇維持九個月就被告妨害家庭。
107.04.15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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